质子治疗的条件


质子治疗一般条件

患者全身状态良好。

患者意识清晰,能够与工作人员沟通并听从指导。

患者能够充分理解预期的治疗效果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,并能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意向。

患者能够在治疗台上保持一定的姿势静躺60分钟左右。

由于有些肿瘤所在脏器的治疗需要,患者能够允许金属标记物留置在体内。

治疗部位及其周边都没有接受过放射治疗。

治疗部位及其周边没有被植入过人工的金属类物。但可以忽略对治疗影响极小的微量金属,或者是为了治疗而留置的金属标记物。

患者体内没有植入型心脏起搏器、除颤器等电子器具。

患者没有并发其他部位的活动性肿瘤(没有同期并发或24个月以内无病期的异时并发)

患者的主要脏器(骨髓、肺、心脏、肝脏、肾脏等)内没有严重的并发症。

患者没有系统性红斑狼疮(SLE)、硬皮病、间质性肺炎等并发症。

患者没有控制不良的糖尿病。

治疗部位及其周边没有并发严重的感染症。

患者能够每天前来门诊治疗,无须住院。

治疗后,能够有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后续病程观察和定期随访。


质子治疗的病情条件

患者经病理确诊为恶性肿瘤(癌症)。但有些癌症也可以通过病程、影像检查、肿瘤标志物进行临床诊断。

患者可以出示42天以内的影像(造影CT、造影MRI、PET-CT、骨显像)检查诊断书,确定肿瘤仍然是局部的并没有或轻微浸润周围组织的。